入会申请

浙江省老龄产业协会会员守则

为促进浙江省老龄产业健康发展,使浙江省老龄产业协会成长为优秀的全省行业自律组织,特制订本会员守则。

 

    一、会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老龄产业政策、条例及规章,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会员必须遵守《浙江省老龄产业协会章程》,按照章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执行协会决议;正确行使会员权利,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

 

    三、会员应为本协会组织的行业活动和有关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认真完成协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会员应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公约,遵守社会公德、切实提高老龄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品牌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五、会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加强自我修养,建设学习型、创新型企业,营造企业良好的文化氛围。

 

    六、会员自觉维护协会形象和声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协会所作出的规范行业行为的有关决议,服从协会的日常管理。未经授权与批准,不得以协会名义开展经营与活动。

 

    七、对损害本行业共同利益和会员正当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员应进行抵制并及时向协会反映,寻求帮助解决。

 

    八、会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法法律法规,行规行约;

 

    〈二〉以不正当手段从事经营活动;

 

    〈三〉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会员应关心支持协会工作,反应情况,提供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协会和有关部门掌握产业发展动态。

 

    十、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

 

    十一、会员之间应加强联络与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不断发展。

 

    十二、本守则经2014年 6月24 日 浙江省老龄产业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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